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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30
站务公告
绝客管理协议
schedule发表于 2011-04-02 1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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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主
《第1条》 ┄ 注册用户和浏览用户均为论坛友友(以下统称“友友”)。
《第2条》 ┄ 友友发布的信息应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本论坛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者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者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者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者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者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者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者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者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者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者
11)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2)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者
13)有可能对本网站安全造成危害的其他一切不良信息者
同时,也请不要上传包含上述信息的软件,游戏,图片或视频。
《第3条》┄友友在相关版块发布帖子时,除遵守本条例外,还需遵守版主对该板块的相关规定
《第4条》 ┄ 发布广告属于严重违规,请不要在论坛发布广告
《第5条》 ┄ 严禁发布恶意扣费软件或程序,违者直接封号
《第6条》 ┄ 请不要宣传其他和绝客同类的外站,宣传外站者直接封号
《第7条》 ┄ 请不要轻易相信任何非官方管理员发出的有关信息,(包括汇款求助的纸条信息,中奖信息,宣传信息及以上所有禁止的任何事务)收到可疑信息请直接到副站或以上管理投诉汇报。
《第8条》 ┄ 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看完贴不要忘了和楼主分享自己的想法
《第9条》 ┄ 请不要使用系统漏洞进行爆坛,恶意刷帖刷回复,刷经验等行为;发现相关可疑行为,请及时向相关版区版务人员反映,谢谢合作!
《第10条》 ┄ 友友发现论坛帖子内容涉嫌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违反绝客用户条例的,有权进行投诉
《第11条》 ┄ 友友对所在版区版主的管理有建议或异议,请到论坛建议投诉版块提出建议或投诉,上级管理会对版主认真进行评审
《第12条》 ┄ 请友友不要轻易相信论坛中陌生人在现实生活中的邀请,提高安全意识。
请全站友友认真阅读本条例,本条例终究不是本站最终条例,随后会根据事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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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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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者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者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者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者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者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者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者
11)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2)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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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全站友友认真阅读本条例,本条例终究不是本站最终条例,随后会根据事态进行调整。
全部回复 (29)
2011-04-02 13:18:00
沙发
汗!!
2011-04-02 13:18:00
板凳
我都怀疑版规给谁看!
2011-04-02 13:18:00
地板
额嗯
2011-04-02 13:21:00
#5
我晕,不看了,眼花,
2011-04-02 13:22:00
#6
恩蒽
2011-04-02 13:22:00
#7
恩蒽
2011-04-02 13:42:00
#8
这是写政治报告吧!
2011-04-02 14:35:00
#9
怎么这么严肃?
2011-04-02 15:02:00
#10
顶!永远支持副站!
2011-04-02 15:11:00
#11
额额
2011-04-02 18:14:00
#12
……
2011-04-03 06:46:00
#13
恩,顶起
2011-04-03 06:46:00
#14
恩,顶起
2011-04-03 13:00:00
#15
顶起来
2011-04-04 11:09:00
#16
[hide]文字[/hide] 隐藏回复可见内容,只能用于主题帖
2011-04-04 15:27:00
#17
THANKVERYMUCH
2011-04-04 18:32:00
#18
名字母亲自己身上海外
2011-04-05 23:00:00
#19
路过
2011-04-06 18:22:00
#20
这贴不错啊,盖顶!
2011-04-09 10:00:00
#21
写得太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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