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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3
schedule发表于 2012-08-19 2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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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_bubble回复 42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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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内容要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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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您的帖子已经被我们记录在案。根据我们2012年3月12日最新出台的《互联网发言管理认证条例》,由于您违反了其中的相关规定,所以已经被列入2012年网络通缉人员名单,您的IP已经被我们锁定。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组织网络技术相关人员对您的资料搜集工作以及相关惩罚措施的制订工作。在这里,希望楼主可以主动前往当地执法机关投案自首以便求得宽大处理!
全部回复 (42)
2012-08-19 21:08:00
沙发
好咯
2012-08-19 21:08:00
板凳
啦啦啦
2012-08-19 21:09:00
地板
这是我先发的...复制我的!
2012-08-19 21:10:00
#5
嗯的士
2012-08-19 21:10:00
#6
卡了
2012-08-19 21:11:00
#7
有利用
2012-08-19 21:12:00
#8
那尼、吓到我了
2012-08-19 21:12:00
#9
嘿嘿。谢啦!
2012-08-19 21:12:00
#10
恩惠顾客气
2012-08-19 21:12:00
#11
…???
2012-08-19 21:12:00
#12
么脓的话
2012-08-19 21:12:00
#13
哈哈哈
2012-08-19 21:13:00
#14
努力
2012-08-19 21:13:00
#15
嗯的士气温度
2012-08-19 21:14:00
#16
比较好的
2012-08-19 21:17:00
#17
?。。。
2012-08-19 21:17:00
#18
额头上
2012-08-19 21:17:00
#19
呵呵
2012-08-19 21:18:00
#20
……
2012-08-19 21:18:00
#21
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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